拟订渔业发展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提出渔业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;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,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;承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工作;指导水产健康养殖,承担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,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;指导渔业安全生产;代表国家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渔业协定,处理涉外渔事纠纷;负责全省渔业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工作。其内设机构暂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