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农办发[2013]4号
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
三年行动计划》的通知
各市(地)委、县(市、区)委,各市(行署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中省直新农村建设各帮建单位:
现将《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
2013年5月17日
主题词:美丽乡村 建设 新农村 计划
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