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新农办﹝2013﹞12号
关于开展新农村星级村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新农村办,省农垦总局、省森工总局、省司法厅、省林业厅,中省直各帮建单位:
经各村级申报、逐级审核,全省2013年新农村建设星级村和以奖代投村申报已经结束。为摸清各地落实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》、实施“星级评定、以奖代投”机制推进情况,加快星级村建设,省新农村办决定对全省星级村建设进行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7月下旬至9月上旬。
二、督查内容
1、督查各地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。重点是各地党委政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,有哪些突破性的政策、有力度的措施、成效好的机制和特色鲜明的典型。
2、督查申报2013年五星级和四星级村的建设进展情况。重点是市县政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大推进力度,申报村还存在哪些问题,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。
3、督查中省直帮建单位帮建工作情况。重点了解帮建单位抓落实情况、帮建项目实施情况、计划年底前完成的项目及资金落实情况和村民满意程度。
4、督查各地对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下拨使用情况。重点查有关账目,看资金是否按时到位、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。
5、督查各地以前评定的三至五星级村目前建设维护情况(“回头看”督查)。要逐县按不少于30%的比例抽查三星级村,四星和五星级村要全面检查。发现管护不力、标准降低,不再符合星级村标准的,限期整治,仍不能达到要求的,要摘牌并取消以后获得以奖代投以及评选先进的资格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督查由省新农村办牵头,各市、县新农村办人员参加,分5组进行,具体人员和分工另行通知。
2、几项督查同时进行。对重点村上报的项目要进行实地督查。
3、由县(市、区)新农村办对本地申报四、五星级村进行排序,在确认某村两个月内不可能达到标准时,其后的村不再查验。
4、重点村、中省直帮建单位的帮建村无论是否申报星级,都要督查。
5、对差距过大的申报村实行预淘汰制。
特此通知。
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
主题词:新农村 建设 督查 通知
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印发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