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农办联[2013]4号
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十佳“美丽乡村”
评选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委农村工作办公室、宣传部,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文明办、财政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》,树立龙江美丽乡村建设品牌,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会同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和省财政厅,在全省开展“美丽乡村”评选活动。现将《黑龙江省十佳“美丽乡村”评选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本方案要求,精心组织,确保评选活动收到良好成效。各市(地)新农村办负责本市(地)所辖县(市、区)推荐名单的汇总和初审,于8月10日16:00时前将本市推荐的候选村名单(每个市地申报每类村不超过2个,总数不超过10个),每个村8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,每个村10张不同侧面的全景照片电子版及10张反映本类村特色的照片电子版,照片大小在3M以上)报省委农办新农村建设指导处,并做好新闻采访的配合工作。
联系人:马兆全,电话0451-82606991,13030070801。
电子邮箱:xnczdz@126.com。
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
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黑龙江省财政厅
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
主题词:美丽乡村 评选 通知
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