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地方性政策



2017我省有关农业补贴政策
2017-03-29    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

  从省农委获悉,当前全省备春耕生产进入关键时期,广大农民对今年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农业补贴政策高度关注。为及时向广大农民传递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信号,消除观望等待心理,早做种植结构调整安排,现将省农业和财政部门就直接关系农民的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梳理。 

  一、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  

 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“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、价补分离改革,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,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,防止出现卖粮难,“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”。国家发改委印发了《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今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一区实行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,市场定价、价补分离。调整东北大豆目标价格政策,统筹玉米、大豆补贴机制。中央财政对玉米、大豆生产者给予补贴,鼓励增加大豆种植。  

  二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  

  从2016年起,国家将良种补贴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“三补合一”,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。今年,全省将继续实施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。 

  三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  

  全省将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加强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,全面提高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质量,推动现代农业发展。 

  四、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  

  为保护农民利益,防止“谷贱伤农”,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。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已经公布了2017年三等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斤1.50元,每斤比2016年下降0.05元。 

  五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贴政策  

  国家继续在我省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,重点在东北冷凉区、北方农牧交错区开展轮作试点。我省重点向三、四、五积温带倾斜,以种植大户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为主(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标准,由各试点县(市、区)结合实际自行确定)。  

相关新闻

农业补贴或向种粮者倾斜 政策调整还有后手  2015-09-14
中国调整农业补贴政策 种粮多者获重点支持  2015-06-15
政协委员呼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——种粮者应是粮食补贴直接受益者  2015-03-12
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  2014-07-31
如浏览其他相关新闻请进行全文检索
无标题文档
关于我们  ||  网站留言  ||  联系我们  ||  网站声明
主办: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   承办:黑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   黑ICP备05005700号
地  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     邮  编:150090     传  真:0451-82319308-8000
总机电话:0451-82319318 82319328   网络维护(分机):8377  信息服务:0451-82625500
最佳浏览模式  1024*768分辨率